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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美育必须回归人生本位,以审美的精神去建构人生、发展人生,实现 “ 以美成人 ” 的目标;美如果不能影响到人心,作用于人生的改良,便毫无美育的价值。
为什么而美育,是美育理论和美育实践必须面对和回答的一个基本问题。我们所倡导的美育应该是 “ 为人生 ” 的美育,通过改良人的精神和心灵进而来实现改良人生的目的。美育是以美来化育人生,其立足在 “ 美 ” ,路径在 “ 育 ” ,目标在 “ 人生 ”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 “ 改进美育教学,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 ” 。这里的 “ 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 ” ,正是 “ 美 ” 通过 “ 育 ” 发挥其建构人生的作用的结果。美如果不能影响到人心,作用于人生的改良,便毫无美育的价值。
因此,美育必须回归人生本位,以审美的精神去建构人生、发展人生,实现 “ 以美成人 ” 的目标。人生美育应确立起以下三个基本观念。
主导人生的 “ 立心 ” 观念
“ 仁义礼智根于心 ” (孟子语)。美育工作实际上就是 “ 立心 ” 的工作,即在人的内心深处确立起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并通过 “ 立心 ” 来主导人生、改良人生、发展人生、完善人生。 “ 立心 ” 是人生美育的根基,也是人生建构的内核。
毛泽东曾倡导人们要学习白求恩 “ 毫无自私自利之心的精神 ” ,人生美育的 “ 立心 ” 要实现的就要使人们拥有一个高尚、道德、脱离低级趣味、有益于人民的人生。情感和精神在根本上总是依附于冰冷的物质世界,审美可以帮助人生减弱这种依附关系,形成一种相对独立的升华境界或超越境界。而 “ 立心 ” 或审美对于人生的主导,总是在这 一升 华和超越的过程中产生的。审美是一种从私欲中挣扎、挣脱的进程。审美的挣脱就是人心朝向美的洗礼、净化。人的美感获得的关键就在于这个超拔和升华的净化过程,而美感一经获得就会成为引领人生和驱动人生的精神动能,这就是美育, “ 立心 ” 的关键也在于此。
经由审美主导的人生,就会达到一种 “ 忘我之境 ” ,即 “ 升华之境 ” ,它所忘掉、所升华的就是世俗之我、私欲之我、日常之我、物理之我,是 “ 沉重的肉身 ” ,而获得的则是脱俗之我、纯粹之我、自觉之我、精神之我,是一种审美之我。所谓的 “ 立心 ” ,就是要确立起这样的审美之我,并以审美之我来反观人生、主导人生。譬如,以审美之我对待自然,就不会有砍伐之虞;以审美之我对待社会,就不会道义旁落;以审美之我对待他人,就不会道德沦丧;以审美之我对待自我,就不会心为物役。这就是审美之我对于人生的意义,它是 “ 立心 ” 的目的所在,也是美育的价值所系。
当前,面对扑面而来的人生选择自主化、多样化浪潮,可谓 “ 乱花渐欲迷人眼 ” ,这时,审美教育不应被那些只是 “ 看起来很美 ” 的东西所诱导,而应始终坚持 “ 走心 ” 的定力,并以之主导我们的人生走向。
节制人生的 “ 立德 ” 观念
真善美在人生追求中的贯通和有机统一,是人生美育的精神实质之所在。美,不是放纵的产物,而是节制的产物,美育亦然。 “ 美育即情育 ” ,就是指其可以节制和化育人们的情感和基于情感的诸种欲望,使之合于真善美的要求,符合理性和道德规范。
蔡元培先生在《以美育代宗教说》一文中指出, “ 纯粹之美育,所以陶养吾人之感情,使有高尚纯洁之习惯,而使人我之见、利己损人之思念,以渐消沮者也。 ” 梁实秋在《文学的纪律》中也说, “ 伟大的文学者所该致力的是怎样把情感放在理性的缰绳之下 ” 。真正伟大的艺术是节制的,而非泛滥的。在这一点上,艺术的本质是与人生美育的本质相一致的。因此,美育必须确立起节制人生的 “ 立德 ” 观念,即让善与理性成为审美的根本前提和基本品质。
从节制人生的 “ 立德 ” 观念来看,美育应是聚焦人生整体发展的综合性教育,即美育虽偏重于 “ 以美育人 ” ,但却是真善美并举的有机教育、整体性教育。这是由其以人生为本位的精神实质所规定的。
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强调, “ 追求真善美是文艺的永恒价值 ” , “ 我们要通过文艺作品传递真善美,传递向上向善的价值观,引导人们增强道德判断力和道德荣誉感,向往和追求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的生活。只要中华民族一代接着一代追求真善美的道德境界,我们的民族就永远健康向上、永远充满希望 ” 。这里的 “ 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 ” 就是要我们节制人生以 “ 立德 ” ,这就是审美对于人生的真义和价值所在。这样的美育才能真正回归人生,真正抵达 “ 成人 ” 的境界。
美育不能为了强调其独特性,把思想性剥离出来交给智育,把道德感剥离出来交给德育,如果把这二者都剥离了,美育还剩下什么呢?诚然,美育是情感的教育,强调精神和心灵的教养,但如果没有思想性和道德感,情感就会失去方向、步入迷途,那怎么来落实情感的教育呢?
创造人生的 “ 立行 ” 观念
审美不应只是一种感动,也不应只是一种欣赏与体验,它更应是一种创造,是要创造出一种别样的人生来。人生美育连结起来的是审美与人生, “ 立行 ” 则是实现这一连结的重要而关键的环节。
人生美育的特点,既在于从现世人生升华出审美胸襟或审美境界,更在于以审美胸襟或审美境界纯洁化、高尚化了的人生态度去观照人生、关怀人生,去改良人生、创造人生。人生美育对于人生不应只是阐释性的、说明性的,更应是渗透性的、建构性的。人生美育的关键词就在于 “ 参与 ” 和 “ 建构 ” ,即以审美的态度、观念、情怀去 “ 参与 ” 和 “ 建构 ” 人生。也正是在 “ 参与 ” 和 “ 建构 ” 的意义上,创造人生的 “ 立行 ” 观念才成为人生美育的题中应有之义。
青年马克思曾经说过, “ 在选择职业时,我们应该遵循的主要指针是人类的幸福和我们自身的完美 ” 。 “ 人们只有为同时代人的完美、为他们的幸福而工作,才能使自己也达到完美 ” 。 “ 历史承认那些为共同目标劳动因而自己变得高尚的人是伟大人物;经验赞美那些为大多数人带来幸福的人是最幸福的人 ” 。这些话是有着美学与美育的深刻道理的,它告诉我们,美创造美的人生,同样,人生也创造人生的美。美育就是要创造具有审美意义的人生,并为此而 “ 立心 ” 、 “ 立德 ” 、 “ 立行 ” ,最终达致 “ 成人 ” ,这才是其真谛之所在。
美育不能只停留在审美境界,而要从审美境界向现世人生回归,发挥其影响、主导和引领现世人生的功能;与其相关联的美学也不能陷于纯然的抽象思辨,将自身视为一些概念或范畴之间意义往复循环的游戏,甚至把审美也当成概念演绎的产物。对于艺术教育来说,如果想发挥其美育功能,就不能只注重技艺知识的方面,而应在这个基础上挖掘指向人生的思想情感内容。 “ 为人生 ” 的倾向或指向明确了,就可以做到把理念、技艺、知识重新人生化,让审美具有人间性,让美育恢复其化育人生、创新人生、完善人生的现实功能。
在我们这个时代,构建人生美育,可以改变人们把美育只当作 “ 奢侈品 ” 而非 “ 必需品 ” 的误解,也是美育重塑责任、再建庄重的必由路径。
(作者:教育部社科中心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