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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团十八大会议精神,推进我校共青团建设,充实我校团委工作力量,经研究,拟增选教师团委副书记 2 名,根据共青团中山市委团中联 [2011]23 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此工作方案。本方案经学校党委、校长室审核批准后实施。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团十八大会议精神,坚持立德树人,坚持以“信念坚定、心系青年、能力过硬、作风优良”的标准选拔团干部,充实我校共青团工作力量,提升我校共青团建设水平,努力为党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团委副书记(教师)增选 办法
(一)报名条件
1. 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共青团工作;
2. 有高尚的师德和强烈的进取奉献精神,有一定的学生工作实践经验;
3.2018 年 9 月 1 日前即已在我校在职在岗的教师;
4. 年龄在 32 周岁以下( 1986 年 9 月 1 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 35 周岁以下( 1983 年 9 月 1 日后出生);
5. 中共正式党员或预备党员( 28 岁以下的可为入党积极分子)。
(二)增选程序
教师团委副书记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竞聘、学校党委扩大会议等环节产生 3 名候选人,提交给学校团员代表大会正式会议选举。
1. 报名( 2018 年 10 月)
自愿报名,填写《华南师范大学中山附属中(小)学增选团委副书记报名表》,报名表在学校团委领取或者在本通知上下载填写,在 10 月 31 日下班前把纸质版交到校团委陈丽芬老师处,并发电子版到校网内部邮箱陈丽芬。
2. 资格审查( 2018 年 11 月)
校团委对报名参选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结果。
3. 确定候选人( 2018 年 11 月)
A. 演讲。学校组织评审组会议,由竞选者作 5-8 分钟的演讲。演讲内容包括自我介绍、对团的工作认识和开展工作的设想等。
B. 答辩。评审组成员对竞选者进行有针对性地提问,竞选者根据提问进行答辩。
C. 推荐。评审组根据候选人得分情况,推荐 3 名候选人。
D. 审定。学校党委会对候选人进行审定,然后提交给团代会正式会议选举。
4. 选举( 2018 年 11 月)
将增选团委副书记候选人提交学校团代会正式会议进行选举,产生团委副书记(教师)拟任人选。
5. 公示( 2018 年 11 月)
将团委副书记拟任人选在全校范围公示,公示期 5 天。
6. 上级审批
公示无异议后,将团委副书记拟任人选名单报港口镇团委审定批准。
附 1 :
2018 年华南师范大学中山附属中(小)学
增选团委副书记公选评分表
(满分 100 分)
附件 2 :
华南师范大学中山附属中(小)学
增选团委副书记(教师)报名表
注意:( 1 )表格用 A4 纸两面打印,不要改变表格的内容和格式;( 2 )签名必须是本人签名; ( 3 )此表上交截止时间: 2018 年 10 月 31 日(星期三) 18:00 ;( 4 ) 纸质表格交到校团委陈丽芬老师处;电子版报名表发送到校园网内部邮箱陈丽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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