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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中山附属中(小)学2017年度人物评选方案
一、活动目的
通过发现、宣扬身边教职员工、学生、家长的优秀事迹,在校园中弘扬正气,树立榜样,引导广大师生爱国、爱校、爱家、爱自己、爱他人,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营造健康向上、充满活力、文明有爱的校园文化和精神家园,更好地推动和谐校园发展迈向新的台阶。
二、活动主题
年度人物,时代典范
三、活动时间
2018 年 1 月 10 日―― 2018 年 3 月 26 日
四、评选对象: 在校学生、家长、全体教职工。
五、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 2017 年度人物 ”评选委员会,全面负责评选活动的统一策划、宣传指导、组织协调、评选表彰等工作。学校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总校办公室。
顾 问:刘诗雄 梁婉仪
主 任:宋秀国
副主任:陈达生、马新军、叶倩萍、唐梅、杨希、叶振涛、罗国荣、戴必俊、连进城、彭嗣浪、王学坤、吴祥
组员:肖维娜、周惠临、黄绮文、杨纯、王涛、洪雄、杨青、周丽明、朱冕、潘毅茹、陈伟魁、刘升、梁萍、许桂华、陈丽芬、潘光越、曹小亮、刘醒榕、曾声全、李程远、李月华、褚万新、薛浩、张俐、邓仁平、学生会主席
评选组委会办公室主任:张俐(兼)
六、参评条件
(一)评选总方向
所推荐的人或事发生在 2017 年,能给师生、家长带来感动和心灵冲击,能推动学校进步和发展;或是个人在学习、生活、家庭、社会等其它方面的表现特别突出,对学生、教职工、家长具有很强的示范作用。
(二)具体要求
1. 教职工
①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的工作中,以渊博的知识、高尚的人格魅力影响学生、带动学生,关心、爱护学生,通过各种方式积极帮助学生取得进步,成为师生修身立德的榜样;
②具有良好的师风师德,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勇于创新、大胆实践,并在实际工作当中取得优异成绩,赢得师生广泛好评;
③立足本职岗位,任劳任怨、默默奉献,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例如在市级以上大赛中获奖、教科研成果丰硕、指导学生获奖成绩突出、教育教学成效显著、学校(部门)受到市级以上表彰或被授予优秀集体中起到重要作用、指导青年教师成长进步快、管理工作开拓创新业绩等);
④在各项活动中,能出谋划策、不辞辛苦、勇挑重担;
⑤2017 年度继续教育学分合格。
2. 学生
①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行为品质,在日常生活、学习中能成为学生励志学习的榜样;
②敢于创新、勇于实践,在各项文体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
③热爱学习,刻苦学习,自强不息,勇敢面对来自生活和其它各方面的压力和挑战;
④关心他人、关爱集体,热心集体、公益、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在各项活动中有突出表现,受到师生广泛赞誉;
⑤在学习、生活中做出其它典型事迹。
3. 家长
①关心支持学校各项工作与发展,主动为学校发展献计献策。
②在各项活动中,主动承担责任,乐于奉献,为人处事及所作工作深受学校、教师及家长好评。
③关心孩子成长,教子有方。
七、评选方法
(一)提名方式
1. 自我推荐:自己填写候选人推荐表,发至评委会评选小组(总校办公室)邮箱。
2. 他人推荐:所有享有参评权的学生及教职工均享有提名权,提名人为提名对象填写候选人推荐表,发至评委会评选小组(总校办公室)邮箱。
3. 部门推荐:校内任何部门(包括年级、科组、教辅后勤等)均可提名推荐,为提名对象填写候选人推荐表,发至评委会评选小组(总校办公室)邮箱。
其中,提名对象为学生的,可采取个人自荐、班主任推荐、科任教师推荐、同学推荐的方式,推荐表由班主任递发至评委会评选小组(总校办公室)邮箱。
(二)提名时间及地点
(三)评选程序
2. 公众初选。通过网站、电视台等媒介公开候选人事迹,组织全体教职员工、学生代表、家长代表对候选人进行投票评选;
3. 评委会评议。公众评选结果交由评委会评议;
4. 公示结果。确定评定结果, 2017 年 3 月 15 日~ 3 月 20 日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对评选过程存在异议或发现参评者的事迹有不真实的情况,可以向评委会举报。
5. 表彰奖励。 2017 年 3 月底,学校将组织专门的颁奖典礼,颁发“ 2017 年度人物”奖杯及奖金,在校报、学校展板、公众号予以专题宣传。
八、活动要求
1. 所有参加评比的人物和事件必须真实,不得夸大与虚假,同时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要求,突出思想道德内涵,体现积极向上、健康活泼的价值取向。
2. 内容可以涉及工作、生活、亲情、友情等身边典型的人或事,可以是校内和校外发生的人或事,但要求围绕发生在自己身边,并与中山华附有关的人物和事件来展开。
华南师范大学中山附属中(小)学2017年度人物评选委员会
2017 年 1 月 10 日
华南师范大学中山附属中(小)学
2017年度人物推荐表
注:一律用第三人称写推荐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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