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周年校庆杰出青年教师评选方案

作者: admin
发布于: 2014-09-23 00:00
分类: 公示公告

为表彰在学校十年发展历程中作出重要贡献的教师,进一步激励全校青年教师爱校、敬业、勤业、精业、乐业、安业,不断推进我校教育事业的科学和谐发展。在学校十周年校庆之际,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评选 十周年校庆 杰出青年教师 ”,为使评选公平、公正,特制定评选办法。

一、评比对象

华南师范大学中山附属中学、附属小学全体在职一线教师

二、评比条件 (以下条件均指在中山华附工作所具备的条件,除特殊时间规定外,其他条件只要在中山华附工作期间具备均可。)

(一)热爱华附、维护华附形象、关心集体,谦虚谨慎,团结协作,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认同中山华附精神,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二)在华附工作满三年及以上,年龄在 38 周岁以下(含 38 周岁)。

(三)严格执行教学常规和 2012 2 号文的精神,认真做好备、教、批、辅、考等教学环节工作;顾全大局,坚持出满勤。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遵守教育规律,尽职尽责,教书育人,教学成绩一直位居年级科组前列。

(四)乐意担任班主任工作、年级负责人、学科组长或行政管理工作。常规管理到位,所负责部门(班级)无违法事件及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受到学校及以上部门的表彰。班主任管理在班级考核中综合评价居年级前五名(附小居年级前两名),

(五)不断提高科学文化和教育理论水平。乐意承担公开课,教学水平较高。优质课竞赛获市级以上奖励、或辅导学生竞赛、撰写论文获教育行政部门市级以上奖励。

(六)教育科研热情高,参加校级及校级以上的课题研究。有论文、经验材料等与教学相关的文章在校级以上报刊杂志公开发表。

(七)近三年有参加中山市教育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

三、评选办法

1 、严格按评比条件,由学校十周年校庆筹备组组织实施,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评选原则。

2 、采取自下而上,由个人申报,也可年级(部门)推荐,学校考评小组讨论审定,报校长室批准后公布。

3 、名额不限,只要符合上述全部条件者均可申报参评。

4 、负责人: 附小王学坤主任、附中彭嗣浪主任,请将申报表分别发至负责人的校园内部邮箱,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交负责人办公室。中小学由彭嗣浪负责统筹组织评比。

5 、申报截止时间 2014 9 26 日,希望大家积极申报,参与评选。

四、奖励办法

被评为“ 杰出青年教师 ”的教师在十周年庆典大会上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华南师范大学中山附属中小学总校办公室

2014 9 23

附件:杰出青年教师申报表

信息录入:caixc    责任编辑:蔡晓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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