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校十周年校庆“十佳家长”评选活动方案(第4号公告)

作者: admin
发布于: 2014-09-22 00:00
分类: 公示公告

一、评选范围及数量:

1 、曾经或者现在是中山华附学生的家长(从 2004 年至今)。

2 、“ 十佳家长 ”:共计 10 名。

二、评选条件:

1. 言传身教。有积极健康、科学文明、热爱学习的生活态度;有良好的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尊老爱幼、敬业进取。是社会好公民,孩子好表率。

2. 科学教子。有正确的育儿理念,努力营造和谐、健康、奋进的家庭教育环境和温馨和睦的家庭学习氛围。教育孩子方法科学,尊重孩子的人格,善于欣赏孩子,注重培养孩子健全的人格和优秀的品德。孩子在成人与成才的发展道路上进步明显。

3. 热心教育。赞同学校办学理念,维护学校形象。关心学校和班级,为学校发展献计献策、尽心尽力,主动协助学校及班级开展学生活动,积极参加家长会、亲子活动等。主动为学校的公益建设和事业发展提供精神或物力上的帮助和支持。充分挖掘社会资源,为学校更好地实施素质教育提供各种条件和机会。

4. 认真参加家长委员会的各项活动,积极响应并认真参与学校及班级管理。充分发挥家校联系的桥梁作用。做好学校班级与家长之间信息沟通工作,团结全体家长,营建和谐校园。家校沟通工作有特色,有创新

5. 主动参与学校教育工作。了解本班家长的专业优势及资源优势,动员并组织家长积极参与学校教育工作,为学生发展提供多样性支持和帮助。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宣传学校、宣传班级、宣传老师,让社会进一步了解华附、支持华附。

三、评选方法:

( ) 十佳家长

1. 以年级为单位,对照条件推荐产生“ 十佳家长 ”候选人;全体教师、所有班主任、部门负责人、校级领导及中山华附的家长、家委会成员均可推荐。

2. 十佳家长候选人名额分配:小学 3 名,初中各年级分别为 2 名,高中各年级分别为 2 名,国际部 1 名,中学学生处推荐以毕业学生家长 4 名、小学德育处推荐已毕业学生家长 2 名。

2. 推荐单位或个人对被推荐家长填写好推荐表(见附页),附小、附中分别上交附小德育处、附中学生处。推荐表上交截止日期 9 25 日下午 18 00 。联系人:附小杨青,附中张秀芬。

3. 学校评先小组同校家长委员会共同评审各部门和个人推荐人选,最终确定表彰名单。

4. 在建校 10 周年庆典大会上表彰“ 十佳家长 ”名单,颁发荣誉证书。

华南师范大学中山附属中(小)学总校办公室

2014 9 21

附推荐表,下载附件填写

附件: 华南师范大学中山附属中学十周年校庆“十佳家长”申报表

信息录入:caixc    责任编辑:蔡晓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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