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周年校庆功勋教师评选办法

作者: admin
发布于: 2014-09-23 00:00
分类: 公示公告

为表彰在学校十年发展历程中作出重要贡献的教师,进一步激励全校教师爱校、敬业、勤业、精业、乐业、安业,不断推进我校教育事业的科学和谐发展。在学校十周年校庆之际,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评选十周年“功勋教师”,为使评选公平、公正,特制定评选办法。

第一条: 功勋教师荣誉是我校评选优秀教师的最高荣誉,是对在我校办学历程中作出突出贡献一线教师的表彰。

第二条: 功勋教师 的评选条件:

1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及中小学中级教师专业技术以上职称。

2 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师德修养。爱岗敬业,依法执教,廉洁从教,模范履行教师职责,为人师表, 忠诚中山华附, 在中山华附曾获得过地市级以上表彰。在师生中有很高威信,学生、家长和教师测评的满意率均在 85% 以上。

3 、有遵纪守法,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乐于承担学校的各项工作,师德高尚,受到师生和家长的广泛敬重和信赖,在师生、家长中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

4 、在中山华附担任管理工作 ( 含年级负责人、班主任、科组长、备课组长等 )5 年以上, 获得研究生以上学位者担任班主任工作 3 年以上 。本人被中山华附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先进管理工作者等) 2 次,或所负责的部门(班级)获得校级以上荣誉称号。

5 治学严谨,业务精湛,高效高质完成教学工作任务,所教班级班风优良,所教学科成绩优秀,教学业绩和教学效果在同类学校同学科中处于领先水平。 在中山华附至少任教(或管理)过一届毕业班,成绩突出 ( 考核指标达标率排在年级前三名,附小综合考核年级第一名 )

6 有丰富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在中山华附期间上 公开课、竞赛课或示范课共 2 次以上,并获得较高评价。参加各类教育教学竞赛(课堂教学、说课比赛、论文评比、教师基本功比赛等)获地市级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以上奖励。

7 有改革创新精神和较强的教育教学科研能力。 在中山华附工作期间积极参加教育科研,参加过(或正在参加)一项校级以上课题研究。

8 刻苦钻研业务,注重知识更新,勇于探索教学规律。 中山华附任职期间, 在地市级以上正式出版的学术刊物上独立发表教育教学论文 2 篇以上,其中至少有 1 篇在具有国内统一刊号( CN )或国际统一刊号( ISSN )的专业刊物上公开发表,或出版具有国内国际标准书号( ISBN )的教育类学术著作或教材 1 部以上(不含习题集、教辅资料)。

9 、有团结协作,谦虚谨慎的良好作风。尊重师生,尊重家长,相互学习,维护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积极承担指导青年教师任务。在校级以上教师培训中为中小学教师开设专题讲座或作经验交流。

10 、有 有勤于学习,勇于改革创新的精神。坚持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学习教育理论,接受新的教育思想,积极参加继续教育,不断提升分析和解决教育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近三年参加继续教育达到中山市教育部门规定的学分。
第三条 :评选办法

1 、由学校人事室、研训部组织实施,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评选原则。

2 、采取自下而上,由个申报,也可年级推荐,学校评审小组讨论审定,报校长室批准后公布。

3 、负责人:附小王学坤主任、附中彭嗣浪主任,请申报者或推荐者将《功勋教师申报表》发至负责人校园内部个人邮箱。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交负责人办公室。

5 、申报截止时间 2014 9 26 日,希望大家积极申报,参与评选。

第四条: 奖励办法

1 、名额不限,对达不到条件的宁缺勿滥。

2 、 被评为“功勋教师”的在十周年校庆活动中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附件:功勋教师申报表

信息录入:caixc    责任编辑:蔡晓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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