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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中山附属中学
生物学科学分认定细则
根据国家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实验)》和《广东省普通高中生物模块和考核要求》、《广东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学校教学管理意见(试行)》的有关要求和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学分认定有关细则。
一、学分认定细则
生物学分认定及考核以两方面内容作为依据:过程性评价和模块学习测试。
(一)过程性评价( 50 分)
1 、考勤( 10 分)
①迟到、早退,每次扣 1 分,扣完为止。
②旷课一次扣 5 分,扣完为止。
③请假 2 次以下不扣分,从第 3 次算起,每次请假扣 1 分。扣完为止。
2 、课堂表现( 20 分)
①上课睡觉、看课外书、做其他与上课无关事情,经老师提醒未及时改正者,每次扣 1 分,扣完为止。
②上课喧哗、交头接耳、扰乱课堂纪律等行为者每次均扣 2 分,扣完为止。情节严重者每次扣 5 分。
③思维活跃、积极发言,按好、中、差分别奖励 1 分、 0.5 分、 0 分(好、中、差档次由科任教师根据学生实际具体划定,并保持其统一性)。
3 、作业、练习、平时检测( 10 分)
①作业、练习缺少一次扣 1 分,扣完为止。
②不能认真书写、不能按时上交者,每次均扣 0.5 分,扣完为止。
③每缺一次单元检测扣 3 分,扣完为止。
4 、学生实验( 10 分):
会正确使用基本的实验仪器,观察实验现象,对实验数据进行处理;能完成实验报告。教师在实验过程中进行评定。(按实验操作和报告的完成情况、认真程度的记录分为 A 类 10 分; B 类 8 分; C 类 6 分; D 类 5 分以下。)
5、 学生在模块学习过程中,积极撰写科技创新论文、生物实验、小制作;校,县,市,省、国家级竞赛获奖;按 1 、 2 、 3 、 4 、 5 分给予奖励。
(二) 模块测试成绩( 50 分)
模块学习结束后,举行全面、系统的知识与理解应用的总测试。将由学校组织命题,卷面满分 100 分,按 50% 记入模块综合评价成绩。考试中发现舞弊者视情况可以给予零分处理。总评成绩=过程性评价 + 模块测试成绩
二、认定方法和程序:
认定方法:学分认定以模块为单位,根据模块规定的学分值( 18 课时为 1 学分)给予确定;模块考核总分不合格(低于 60 分)者,学生可以申请补考,也可以自愿申请重修该模块,重修应在一年内完成。选修模块允许另选;模块学分认定由该模块的任课教师按照学科制定的模块学分认定标准,根据学生学习过程中表现、模块学业考试综合评价后给予评定。
学生对获得的学分有异议,可以向校学分评定领导小组提出申诉。学校对学分的评定工作力求公平、公正,确保学分认定的权威性和真实性。
信息录入:wuyuliang 责任编辑: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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