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中山附属中学学分管理制度方案

作者: 佚名
发布于: 2015-09-05 00:00

华南师范大学中山附属中学学分管理制度方案

一、指导思想

《普通高课程方案(实验)》对普通高中课程结构和课程管理制度进行了重大变革,为有效实施普通高中学生学分制管理,促进高中新课程顺利推进,保证学分认定的真实性、严肃性,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华南师范大学中山附属中学学分管理制度方案》。

二、学分认定的基本要求

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精神,学生学习一个模块通过考试可获得学分。学分由具有普通高中学历教育资格的学校结合实际认定,国家承认具有普通高中学历教育资格的学校按照规定认定的学分,学分分值为整数。

根据有关规定,我校学分分配指导如下:

1 、新课程由必修和选修两部分组成,学生通过模块学习和综合实践等的修习,以学分来描述学生的课程修习情况。学分包括必修学分( 116 学分)、选修学习Ⅰ(文科 45 学分、理科 48 学分)、选修学分Ⅱ(至少 6 学分)三部分。总学分达到 144 方可毕业。各学科必修学分具体安排为:语文 10 、外语 10 、数学 10 、思想政治 8 、历史 6 、地理 6 、物理 6 、化学 6 、生物 6 、技术(含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 8 、艺术或音乐 6 、体育与健康 11 、研究性学习 15 、社区服务 2 、社会实践 6

2 、每学年 52 周,其中教学时间 40 周,社会实践 1 周,假期(包括寒暑假、节假日) 11 周。每学期分两个学段安排课程,每段 10 周,其中 9 周授课, 1 周复习考试。每个模块通常设置 36 学时,每学时 45 分钟。

3 、学生学习一个模块并通过考核,可获得 2 学分(其中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每修习 18 学时,相当获得 1 学分),技术的 8 个必修学分中,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各 4 学分。研究性学习活动是每个学生的必修课程,三年共计 15 学分,分五个学期进行。具体做法:每周安排 3 节课,采用集中学习和分组研究的方式开展,高一第一学期为准备和研究课题选择论证阶段;高一第二学期、高二每个学期各安排 1 个课题;高三第一学期为反思、提高和完善阶段。

4 、学生每学年必须参加 1 周的社会实践,获得 2 学分;三年中学生必须参加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的社区服务,获得 2 学分。具体做法:社会实践,每年一周时间。高一、高二集中进行国防教育和劳动实践;高三以校园绿化、图书管理等实践活动为主要内容;社区服务,每学期两个工作日,以志愿者活动形式开展。

5 、对参加高考的学生,选修Ⅰ分为限定选修和自由选修两个部分。限定选修是人文方向和理工方向发展的学生在必修基础上还需修习的内容。人文方向的学生限定选修为 28 学分,理工方向的学生限定选修为 34 学分;自由选修是根据学生自身发展需要选择修习内容,学生进行自由选修时必须达到该学习领域规定的最低学分,自由选修不低于 17 学分。

6 、选修Ⅱ至少 6 学分,其中地方课程或校本课程部分 5 学分,专题部分 1 学分。具体做法:校本课程设人文、科学、艺术、体育健康 4 16 个模块,学生三年中至少修完每类中的一个模块。

三、学分认定组织机构、职责

1 、华南师范大学中山附属中学学分认定委员会

主任:刘诗雄  副主任:宋秀国

成员:教学处、学生处、研训部主任、年级主任、教研组长。

2 、职责:

1 )制定《华南师范大学中山附属中学学分管理制度》。

2 )监督学分认定整个过程(包括模块试题的命题、考试和考核)

3 )审核学科小组学分认定意见并确认学分。

4 )受理学生提出的学分认定复议申请,并进行复议。

5 )安排模块考试,安排模块考核不合格的学生进行补考或重修。

6 )监督学校学分认定档案(含纸质档案、电子档案)。

四、学分认定方法

学习态度、平时作业、练习等占 30% ;终结性考试、考核占 70%

学分认定以学科模块为单位,根据模块规定的学分值认定。学科模块分为必修和选修模块。

1 、必修模块学分记分原则

必修模块中的政治、语文、英语、数学、物理、化学、历史、生物、地理、技术等学分,模块考试占 70 分,学习过程评价占 30 分。考试由教学处组织命题和考试实施,由教研组或备课组根据模块特点决定内容进行考核。学习过程评价是根据学生的学习态度、努力程度、进步程度、创新表现和出勤情况等确定分数。由考试和学生过程性评价二者分数之和来确定学分。

2 、各学科必修模块的考试记分方法

各学科模块考试记分规则为: Z =( C/X )× 100+Y

命题难度系数 C 一般取 0.75 X 为各学科考试的实际难度系数; Y 为模块考试原始分; Z 为各学科各必修模块的分数,最高分为 100 分。

各学科试卷为 100 分。

3 、学分认定合格原则

模块考试成绩 Z 40 分以上,学习过程得分在 20 分以上,可获得模块修习的规定学分。学分修习不合格的,必修模块允许补考或重修;选修模块允许补考、重修或另选。补考工作由年级备课组命题、监考、改卷给出分数、各必修模块考试成绩不及格控制在百分之十五以下。

4 、选修课的学分认定

必修模块中的音乐、美术、体育健康、通用技术和选修模块学分,由学校根据学生的学习情况、考核成绩参照必修模块的学分构成来确定学分。

5 、研究性学习课程的学分认定

研究性学习此课程安排采用弹性课时制和小组方式,要求每个学生每学年参与一个课题(学科内或学科外)每课题占 5 分。研究性学习学分分成三部分:开题报告- 20% 学分;研究过程(阶段性成果)- 40% 学分;研究成果- 40% 学分;三年合计 15 学分。指导教师根据研究性学习课时及其性质,由对其学习的成果:论文、调研报告、实验报告等予以审核认定后,报学校审核批准交班主任汇总,由年级统一汇总后交教务处登记、存档。

综合实践活动的学分认定

综合实践活动中的“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均为必修课,综合实践活动课每个学生不低于 15 个课时,学生在没有特殊情况下必须参加,凡按学校的要求参加的学生每学年可分别得到相应的学分;社区服务(每学年必须参加一周(可以利用寒暑假)有组织的社区服务活动);社会实践(每学年必须参加一周有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其中高一国防教育 2 学分、高二劳动实践教育 2 学分、高三劳动实践教育 2 学分)。以上课程的组织、管理、审核由学生处、团委负责,其它部门协助进行,最后由教学处登记录入。

5 、我校选修 2 (校本课程、地方课程)分为四个部分:“人文类、科学类、艺术类、体育类”,校本课程修习的学分认定有任课教师根据学生的上课表现、作业、作品等综合核计学分(学生至少要获得 6 学分)

各类竞赛获奖的记分方法

凡参加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类学科竞赛或专项竞赛,学科竞赛获市三等奖以上得 2 学分,获市二等奖得 4 学分,获省级以上获得 6 学分。专项竞赛按学科竞赛的一半评定学分。

五、学分管理和学籍管理

1 、免修制度

学生可根据已获得的国家资格技能等级证书、省级以上学科竞赛成绩申请免修相应课程,学校可认定相应学科模块学分。学生认为通过自学可以掌握的课程,可以申请免听,但要参加模块考试,考试合格可认定学分。

2 、复议制度

未获得学分的学生对学生认定委员会认定意见如有异议,可在接到通知之日起 15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学分委员会提出复议申请,学分认定委员会在接到学生复议申请 15 日之内召集有关学科学分认定小组复议,做出决定并通知学生

3 、补考、重修、改修制度

学生因考试考核成绩不合格而不能获得学分的,可以向教学处申请补考或申请参加其他教学班相同模块的考试,补考时间由教学处统一安排。补考或参加其他相同模块的考试考核,不得超过 2 次,仍不及格者,可以申请重修、改修或放弃,但必修课程和有必修学分要求的选修课程不得放弃。重修要在接到学分不予认定的通知一年内完成;同科课程(模块)重修不得超过 2 次。学生因课程(模块)修习时间不足不能获得学分认定的,可在补足修习时间、成绩合格的基础上,向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提出学分认定申请。对以上两种情况学生提出的学分认定申请,学校依程序进行学分认定。

六、学生毕业要求

1 )学生每学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必须按国家课程要求获得规定以上的学分。

2 )三个学年必须获得 116 个必修学分(包括研究性学习活动 15 学分、社区服务 2 学分、社会实践 6 学分),在选修二中至少获得 6 个学分,总学分达到 144 个以上。

3 )学生参加广东省高中毕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4 )学生因特殊情况休学、复学、退学等,参照现行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本方案自 2008 秋季起实施

信息录入:wuyuliang    责任编辑:生物
分享